Quantcast
Channel: Disp BBS - terievv 板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35685

標題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
0
0
看板 terievv
作者 terievv (terievv)
標題 標題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時間 2016-07-25 Mon. 06:37:26

─────────────────── 作者 southfox (southfox) 看板 Tech_Job 標題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時間 Sun Jul 24 08:57:20 2016 ─────────────────────────────────────── 在南科某公司上班快滿兩個月 昨天上班時主動跟主管提出離職 結果主管說不給離職 起碼要提前一個星期 一定要跑完離職流程 面談 才給離職 說最快離職起碼也要到禮拜五 叫我隔天還是要來繼續工作 不來就是曠職 如果曠職三日就是資遣 我詢問該名主管 勞基法沒規定三個月內離職要提前一星期說 他說公司有公司規定 你離職沒提前一個星期 我就是記你曠職 曠職三日資遣 到時候被扣薪 或是怎樣 不要到時候來找我求情 我就依照公司的規定流程處理 勞基法是勞基法 公司就是有公司自己的規定 公司的規定為主 想請問他這說法算是威脅嗎? 公司規定什麼時候大於勞基法了......... 主管堅持不給離職 不然算我曠職&公司規定處理 沒遇過這種狀況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對離職相關比較了解的板友可以替我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231.179※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321844.A.62A.html
cccoco: 離職不是本來就要提前告知了嗎1F 07/24 08:59
MOONY135: 資遣比較爽 傻傻的2F 07/24 08:59
ptta: 資遣還要付資遣費,曠職則否3F 07/24 09:00
linahou: 好聚好散,離職提前說也讓人好交接或找人4F 07/24 09:01
請問新人要交接什麼......? 當個新人PM需要交接嗎?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03:30
ReiFu21: 第一行就有解答了: 上班【快滿兩個月】5F 07/24 09:03
aweilin: 提前一週還好吧,你應該是想搞你主管讓他無法作交接?aweilin: 好聚好散不是比較好嗎??7F 07/24 09:06
suyisan: 你上司唬爛的 什麼時候公司法優於勞基法了?8F 07/24 09:06
kaio76930: 說實話 新人要交接什麼阿 三個月內本來就可以當天走阿9F 07/24 09:06
sai1268: 2個月當天就可以走了,是能交接什麼10F 07/24 09:07
suyisan: 樓上幾個人根本沒看完全文 亂七八糟11F 07/24 09:07
主管說的跟做的都不一樣 覺得沒辦法信任自己主管 所以選擇離開 我只是當個包子小小PM 因為一些原因需要工作夜班 原本跟主管談好 他同意我先在夜班工作 結果要把我轉去日班 完全沒有知會我一聲 更別談討論 還是我自己事後看到公布班表才發現 我真的覺得 主管一點都不尊重自己下屬 我不清楚包子公司的常日班轉輪班有沒有什麼特別規定 原本說好 常日轉輪班會休息一天 結果沒休息直接連六....直接被主管騙 事後只接收到 你沒連七所以轉輪班沒休假 事前事後永遠不一樣 我沒辦法接受......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13:11
rogerwang: 原po是對的12F 07/24 09:12
RS44: 兩個月內有離職宣告日?13F 07/24 09:12
ewings: 反正自行離職也沒有資遣費,管你主管怎麼樣。書面辭呈丟出ewings: 去,東西收一收,公司的東西還一還,當天走人也沒關係。15F 07/24 09:12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14:37
gaygay5566: 3個月內不是當天就可以閃了?16F 07/24 09:15
cancboy: 這主管好弱17F 07/24 09:16
DR0308: 基本上未滿三個月是可以直接閃人,但除非有下個工作準備18F 07/24 09:17
vm6jo6gp: 下次再跟老闆提的時候錄音筆帶著啊,他敢講就直接檢舉了19F 07/24 09:18
ccpz: 反正曠職到最後還不是要開除,對你根本不痛不癢ccpz: 資遣還算你賺到資遣費21F 07/24 09:19
如果曠職 要被扣薪 扣錢也是會痛的Q_Q_ 是說真的被曠職 會不會有不良紀錄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20:51
ccpz: 不會有紀錄,反正你去申訴一下他們就龜回去了22F 07/24 09:22
eatingshit: 打卡上下班 上班睡覺擺爛 還有資遣費拿喲 87才自己離eatingshit: 職24F 07/24 09:23
zhi5566: 你不知道員工這時候在公司最大嗎? 萬用招 直接打給勞工局25F 07/24 09:23
creulfact: 不到兩個月是能交接啥啦?XD26F 07/24 09:23
deltarobot: 你走你的 按照勞基法你在怕啥27F 07/24 09:23
ccpz: 而且資遣也要經過人資, 你先放話要離職了, 人資敢做這種ccpz: 不合法令的資遣嗎29F 07/24 09:23
avgirl: 又是一家北七公司~.~30F 07/24 09:25
恕我無法認同你這句話 因為依照版上的說法 是本來就是一間...公司 所以不能認同"又"字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26:47※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27:06
avgirl: @@~31F 07/24 09:27
ISNAKEI: 直接去找人資32F 07/24 09:29
sai1268: 不管怎樣,錄音都要開33F 07/24 09:33
GiantChicken: 離職的最大 看來這主管蠻菜Der34F 07/24 09:37
能做到副理 算菜嗎??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40:34
Joaow: 很好奇你的廠別與單位35F 07/24 09:43
LCM 工程二部
darkangel119: 幹嗎不直接找人資?直接發信公告離職,並且寄一份darkangel119: 給自己的信箱37F 07/24 09:43
禮拜六日 人資應該沒有上班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45:07
darkangel119: 要求人資開始安排流程,不安排馬上打電話檢舉38F 07/24 09:44
passTWth: 用騙的在賺你的勞動力阿39F 07/24 09:45
sjclivelo: 你不會是弄機械手臂跟塗膠機的吧40F 07/24 09:47
我只能跟你說 我們主管要的PM目標是十項全能 只要是該廠我們單位負責的機台 每個PM都要會都要學....... 工程師會的機台就那幾台而已 竟然要PM十項全能.... 到底誰是工程師 誰是PM....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50:22
kminer: 好聚好散各家人資資料都相通否則你不想待在南部科技業41F 07/24 09:49
L99999: 切割?偏貼?測試?42F 07/24 09:51
聽不太懂 L大的問題...
ljsnonocat2: 搜證去申訴啊43F 07/24 09:51
r44445555: a b 那棟44F 07/24 09:52
o760823: 禮拜一人資上班直接跟人資說, 說一說就閃了吧, 別鳥主管45F 07/24 09:53
好的 謝謝你的提醒 我禮拜一會直接聯絡人資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54:22
BEDBAD: 要離職先寄信有明確的時間紀錄,之後就走流程46F 07/24 09:54
我把離職需要寫的資本資料 都放在主管桌上 並且拍照留下證據 等星期一人資上班 直接聯絡人資 不知道這處理方式是否妥當?
frankcar: 三個月想走就走,記得留證據47F 07/24 09:54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56:23※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57:28
frankcar: 可以順便蒐證不合勞基法的事48F 07/24 09:57
我只是很好奇 到底是什麼公司法 可以不理會勞基法 又比勞基法還要大..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58:08
hank830320: 一個禮拜去公司耍廢睡覺不好嗎49F 07/24 09:58
別這樣 雖然只是小小PM 但是上一天就做一天事 就是不想擺爛當薪水小偷 才直接離職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09:59:11
L99999: 那我猜你應該是樓上模組廠的50F 07/24 10:01
我的廠區跟單位上面打了QQ 估計是很好猜了
Lunatix: 雖然很想叫你直接閃人啦,不過為了避免被心眼小的人資報Lunatix: 復,還是建議你到公司擺爛一個禮拜再閃,不過這一個禮拜Lunatix: 要有每天被主管找麻煩的心理準備唷53F 07/24 10:05
來不及了.....我今天已經沒去上班了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0:06:53
stocktonobrk: 不用擺爛.時間到就休息 吃飯 下班.看是誰先受不了54F 07/24 10:07
xyz30317: 包子 不意外55F 07/24 10:09
bear753951: 你就出去玩,下班時間到了再回來打卡56F 07/24 10:10
gmd93: ...你的思維有問題,勞基法是法律,公司無法凌駕於法律之上gmd93: ,未滿三個月可以直接當天離職,退一百步來說即使曠職被扣gmd93: 薪,那你領到薪水後曠職三天不就好了?59F 07/24 10:11
eatingshit: 公司沒把你當人 竟然還... 怨不得別人啦 自己奴性重60F 07/24 10:11
sjclivelo: LCM沒打卡的啦 直接抓進無塵室的時間當上班時間 所以上sjclivelo: 廁所都算休息62F 07/24 10:13
teardropbox: 用私信寄到公司宣告就算 留備受63F 07/24 10:21
mathrew: 就曠阿 這樣有資遣費拿? 好像不錯64F 07/24 10:23
c1823akimo: 直接打給勞工局...65F 07/24 10:23
Scarlucy: 這些對話留有記錄嗎?主管站不住腳的!66F 07/24 10:28
pepeengle: 桿塊播電話67F 07/24 10:29
這些紀錄 能去勞工局申訴?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0:30:26
newti: 你就去擺爛一個禮拜爽爽過啊68F 07/24 10:35
EeePC901: 包子 讚讚讚69F 07/24 10:36
tsao1211: 主管瘋了嗎 資遣還要給你錢 你自己離職反而不用70F 07/24 10:39
PTTcrazy: 你禮拜一打去勞檢,檢舉一下,包你沒事71F 07/24 10:41
codehard: 資遣好啊 爽的咧 老闆對你這麼好 你該請客了72F 07/24 10:41
ron0803: 直接提離職就不用去了,事後錢不對就打去問公司,如果公司ron0803: 承認有扣錢就找勞動部申訴74F 07/24 10:53
asamiakio: 正常的HR不敢扣薪吧?我不懂,通常進去的都唸到大學以asamiakio: 上了,怎麼還會被這種話唬住?76F 07/24 10:53
我不是被唬住....我只是好奇 為什麼會講出這種話 我也知道公司法不可能大於勞資法 我只是驚訝 為什麼會有主管說出這種話.... 顛覆我世界觀的話= = 這種感覺就像是 你知道他說的話不合理 當你跟一個無法說道理的人溝通時 你會完全陷入不知道該說什麼話跟他溝通的局面...
nemies: 包子讚讚讚nemies: 外面的人不知道包子的讚可以評斷其產業敏銳度78F 07/24 10:55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0:56:58
Leadgen: 你就去辨公室坐著,也不算曠職。79F 07/24 10:56
pengpluto: 這主管對你真好,你不想拿資遣費還硬要塞給你XDDDDDDDDD80F 07/24 10:56
zebracoco: 這主管很白痴,連勞基法的基本規定都不清楚,你站的住zebracoco: 腳82F 07/24 10:57
aben112008: 進去裡面開大阿,反正你無敵星星83F 07/24 11:05
被你說一個 我動搖了 好想開無敵星星模式.....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1:06:47
wdv999: 有對話記錄嗎?直接拖人資下水搞他84F 07/24 11:09
wallholla: 各家人資資料相通?騙人的啦,自己公司內有沒有整合的wallholla: 這樣好都很難說了,還跟別公司相通,別唬新鮮人好嗎?86F 07/24 11:10
aben112008: 我記得某家面板廠也是呵呵87F 07/24 11:10
ghost008: 三個月只要一天交接,不過他要求跑完內部程序也是有給錢88F 07/24 11:10
cmwdodo: 都懂的PO網取暖了!不合理的規定,你會不懂去告嗎?89F 07/24 11:10
...還真的不懂 所以才詢問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1:12:17
ghost008: 少打一個字,是三個月"內",看你要不要加減領90F 07/24 11:13
bigjaguar: 一個禮拜還算不過份,當然也不是很好,好聚好散就多待bigjaguar: 一周領薪水,新工作就請等一周說還需交接事情,一般都bigjaguar: 是ok的.93F 07/24 11:14
GiantChicken: 不過一個禮拜準時上下班 事做不完乾我屁事 蠻爽DERGiantChicken: 還是說你等不及烙跑惹 那就塊陶RRRR95F 07/24 11:19
我理解大家說的 一個禮拜而已 但是這代表 我未來七天 工作六天(兩天加班) 休息一天..... 一天工作時間 早上7:30以前要先到FAB交接 到晚上交接完放人 大概也要8:00才能離開公司 多做一個禮拜 太累了 我又不想擺爛 所以選擇直接離職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1:21:38
wallholla: 對了個資保護似乎是刑法?96F 07/24 11:21
kisdd: 看到推文就知道為什麼台奴會被雇主欺負 屁都不敢放...97F 07/24 11:22
Narcissuss: 包子讚喔98F 07/24 11:23
LATTICE: 依《勞基法》規定,員工未做滿3個月離職,依法並無預告期LATTICE: 不需事先預告即可離職100F 07/24 11:33
dickyman: 再撐一下吧 反正等待離職的期間開大絕擺爛他也管不了101F 07/24 11:34
LATTICE: 即使勞動契約中有約定,但比《勞基法》保障勞工的規定更LATTICE: 為嚴苛,仍屬無效。LATTICE: 參考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104F 07/24 11:36
Ninesuns: 兩天加班去幹麻 正常班去就好了 你也太老實了吧105F 07/24 11:37
.....在包子的世界 加班跟正常班是沒有區分的 上個月已經先把你下個月要加的60小時時數 安排好日期了 如果真的要再做一個星期 估計那個加班日 也是得去
WCisBest: 先猜是包子 再繼續看106F 07/24 11:38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1:41:29
catv: 不做最大 吉他107F 07/24 11:45
StrKO: 吉吉吉108F 07/24 11:51
p1227426: 直接找人資p1227426: 直接說要走。簽名就走110F 07/24 11:53
dslite: 跑一下流程會死膩?111F 07/24 11:55
LYU123: 有跑"離職流程嗎"有離職單嗎還是只跟主管說而已112F 07/24 11:57
星期六 沒辦法跑流程 所以已經先跟主管說了 離職要填寫的資料 或 離職保密條款 已經寫好放在主管桌上 星期一馬上聯絡人資跑流程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1:59:30
katanakiller: 一個星期薪水和資遣費比起來 哪個爽 選哪個113F 07/24 12:16
TodayPaTiger: 面板PM就是爛 晶圓廠PM 一天實際工時大概只有5小114F 07/24 12:22
sacist: 回樓上,一星期的薪水應該比較爽,三個月的資遣費應該沒sacist: 幾個錢116F 07/24 12:23
popo60433: 如果廠內有外勞的話 被資遣很好談條件 會卡外勞申請117F 07/24 12:26
包子怎可能沒外勞Q__Q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2:32:52
Colossus: 直接找人資,叫人資和主管談,人資會怕違法118F 07/24 12:36
oppaa: 請公佈店家,否則會有更多受害者119F 07/24 12:36
我工作的地方 穿插在板友的推文串中回復了 在包子店XD
horb: 好奇怪 通常希望當天離職 因為公司還要多付一個星期的薪水horb: 給你121F 07/24 12:53
因為它們很缺人 光這星期包含我 就有三位新人離職 下星期還有一位新人 也要走了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3:00:09
r2038182: 後段廠不意外,這邊要的是練武奇材,不管新進會不會,r2038182: 直接上戰場123F 07/24 13:04
R大提到這點 就讓我想到 我剛進去第一個月 都去別的單位支援 說我們自己單位多缺人多忙 結果竟然都在支援別的單位... 想上戰場 還不見得願意讓你上
eirdany: 一切爭議都可以勞資調解,別怕124F 07/24 13:04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3:06:51
rocky5566: 離職是告知 不是申請 mail寄出去cc人資後你管他啊125F 07/24 13:16
sjclivelo: LCM bonding 工一比較賽啦 工二小兒科而已 歡迎來工一sjclivelo: 練功127F 07/24 13:19
Oxhorn: 資遣是要給你錢再叫你走ㄟ 你們那主管是講真的還假的XD128F 07/24 13:34
講真的 因為當時他說 你離職前要一個禮拜說 我們公司是你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的嗎? 如果你不來曠職 我資遣你 也要付你一筆資遣費 相對的 你離職前也要一個禮拜先說 沒有分什麼新人不新人 三個月不三個月 在你離職手續辦完以前 你都算群創員工 我都可以用公司法規辦你曠職 ※ 編輯: southfox (114.35.231.179), 07/24/2016 13:42:51
aben112008: 那就給他資遣阿,還賺一筆,你又可以不用再去0.0129F 07/24 14:32
nicoro: 恭喜你離開包子!130F 07/24 14:34
xxtuoo: 曠職一般是開除沒資遣費的..不幹最大反正都不要薪水了..看xxtuoo: 不懂主管說辭逼你多領一週錢?XDD132F 07/24 14:45
arhuro: 當個小主管以為自己權力很大....133F 07/24 14:52
adidas310320: 恭喜XDD134F 07/24 15:15
henrk: 曠職三日是公司開除而不是資遣。這主管腦袋不清楚啊135F 07/24 15:15
yanchou: 他都跟你踩這麼硬了,你還需要客氣嗎?yanchou: 明天上班直接call勞工局來調解啊yanchou: 何必留面子給他yanchou: 直接請勞檢來幫他上一課多好,順便送他一天爛心情139F 07/24 15:28
kaohsiung999: 不負責任140F 07/24 15:37
DrTech: 自己奴性太重,又不願意google 看討論到爛的問題,怪誰141F 07/24 15:38
sad3: 好瞎的主管喔~我公司也是有這種瞎人...公司法大於勞績法142F 07/24 15:49
allpasschen: 無敵模式開啟啊,跟大老闆說你要離職 然後被刁難 講allpasschen: 完記得寄離職信給相關人員跟自己信箱。報復完就可以allpasschen: 走了145F 07/24 15:52
barttien: 不過一個禮拜你是在急什麼?難道有一個禮拜都待不下去的barttien: 原因?147F 07/24 16:24
gto6221: 我也做兩個多月,周三提~周四就走了!!148F 07/24 16:36
Taiwanbiru: 急什麼?很多公司不是常說沒有不可取代的人?怎麼有個人Taiwanbiru: 早走一個禮拜就會有影響?Taiwanbiru: 人員流動本來就是組織運作風險之一.只是有些組織懶得Taiwanbiru: 多請人當備用人選. 把這些營運風險轉嫁到員工身上而已152F 07/24 16:39
GOLDCOW4721: 才2個月是要交接什麼153F 07/24 16:39
fcz973: 曠職解雇是沒有資遣費的,不到三個月辭職不用預告,當天就fcz973: 可以走,敢扣薪就告死他(保險起見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公司)155F 07/24 16:42
Nonenoic: 證據弄齊就離職啊 錢有少再去開調解會156F 07/24 16:43
Csir: 不會擺爛嗎@@157F 07/24 17:16
hidog: 自己是覺得差一個禮拜還好 就準時下班等離職hidog: 除非你有啥非得立刻走的理由159F 07/24 17:51
ashyang: 直接mail通知主管跟人資CC一份到自己私人信箱,按流程跑你ashyang: 一應該就可以走人,一定要做離職宣告的動作161F 07/24 18:16
Anni3: 申訴162F 07/24 18:18
ashyang: 但是,主管怎樣是一回事,你也要給人家時間緩衝,除非你以後ashyang: 不做類似工作,不然主管如果要黑你,是有可能的,另外你下份ashyang: 工作人資也有可能詢問前公司..165F 07/24 18:19
Taiwanbiru: 好奇如果2個月就職紀錄沒寫 怎麼知道前公司? 怎麼黑?166F 07/24 18:45
Upswing: 只要發封可存底的通知給主管寫明離職日期就生效Upswing: 法律上你有做足就沒事 其他方面就不討論 自行判斷168F 07/24 18:46
g6g6gogogo: 淦 我也是被要求若隔天有夜班生產需求直接下夜班,重g6g6gogogo: 點是前天還在常日班,然後問包子人資她只說主管排班g6g6gogogo: 表僅需符合不連作七天跟八週變形工時(320hr),其它不g6g6gogogo: 管你老闆怎麼亂調你就是得聽話,不爽你就離職172F 07/24 18:46
xiaoyao: 留一星期無敵星星 薪水 > 未滿3個月資遣費173F 07/24 18:51
phliao: 公司主管超弱智,不懂法律急秀下限phliao: 未滿三個月就是當天閃人都合法175F 07/24 19:19
goocool: 看來這個單位就是凹人當績效. 原po快溜吧.176F 07/24 19:21
chung74511: 讓他資遣阿XDDD 自願離職沒錢拿 資遣有錢拿耶177F 07/24 19:40
kin6150: 曠職是被解僱 怎麼雩篕熄O????178F 07/24 19:49
Ta152: 怕下一份工作的人資會問前公司的話, 不要講這一段工作經歷179F 07/24 19:51
eggwraprice: 副理講出這種鳥話XDDD什麼公司有公司規定不用照勞基eggwraprice: 法,你跟人資離職面談的時候記得狀似不經意地提起副eggwraprice: 理說過這句話你很疑惑,要走也不要讓這種人好過。182F 07/24 19:54
nemies: 提了也不會怎樣,難道人資打副理烤雞?重點人資通常是共犯183F 07/24 20:10
Ta152: 想告副理一狀的話, 也要到更高階的主管面前去講.Ta152: 我看過有公司規定是離職前要跟總經理面談, 處長緊張個半死185F 07/24 20:38
nicoro: 你這個真的算還好,我朋友在二廠AMHS有遇過更誇張的事蹟186F 07/24 20:38
super223351: 勞基法當然大於公司內部規定啊187F 07/24 20:45
eggwraprice: 很難講啊,副理而已又不是副總,不一定以後的路就會eggwraprice: 走很順啊XDDD189F 07/24 21:34
ryu38: 未滿3個月告知老闆再發MAIL給人資離職日就OK了190F 07/24 21:36
AiManX: 發E-mail bcc自己私人e-mail阿 剩下就依照勞基法 說掰掰191F 07/24 22:46
book2381: 包子 離職要 跑一堆廠 ,超好玩的,有告示牌哦192F 07/24 23:09
nemies: 包子離職大地遊戲,要蓋滿章。193F 07/24 23:21
yesido330: 那就三曠啊!~如果你是有別的公司offer就直接給他三曠194F 07/25 00:06
melo310269: 檢舉公司違反勞基法阿195F 07/25 02:21
sytang: 在國外 當天去人資那邊拍桌 就可以閃人了 還管那些阿!196F 07/25 05:59
作者 sjclivelo (LP)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時間 Sun Jul 24 09:33:22 2016 ─────────────────────────────────────── ※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銘言:: 在南科某公司上班快滿兩個月: 昨天上班時主動跟主管提出離職: 結果主管說不給離職 起碼要提前一個星期: 一定要跑完離職流程 面談 才給離職: 說最快離職起碼也要到禮拜五: 叫我隔天還是要來繼續工作 不來就是曠職: 如果曠職三日就是資遣: 我詢問該名主管 勞基法沒規定三個月內離職要提前一星期說: 他說公司有公司規定 你離職沒提前一個星期: 我就是記你曠職 曠職三日資遣: 到時候被扣薪 或是怎樣: 不要到時候來找我求情: 我就依照公司的規定流程處理: 勞基法是勞基法: 公司就是有公司自己的規定 公司的規定為主: 想請問他這說法算是威脅嗎?: 公司規定什麼時候大於勞基法了.........: 主管堅持不給離職 不然算我曠職&公司規定處理: 沒遇過這種狀況: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對離職相關比較了解的板友可以替我解惑呵呵 包子的課級主管大多都很沒sense 建議直接找理級的談 沒滿3個月 你想離職就告知日期後就能走了 曠職扣的薪水也只扣你曠職的時候 沒有懲罰性扣薪 你大可安心的走 沒記錯的話 包子是有公告三個月試用期 所以資遣也不會有資遣費能拿 至於包子助工的生態 以我以前的單位來說 兩個月就算老鳥了 抽走一個現場會很慘 所以會說一些屁話恐嚇你 課級主管就是吃定你沒什麼社會經驗要騙你 轉班也是隨他們想轉就轉 不過可以拒絕他們的班表 我的經驗是轉一次班就少一天假(常日<=>輪班) 所以連七是常有的事 祝你好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96.225※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324005.A.406.html
ewings: 試用期被資遣照樣有資遣費,不給直接找勞工局1F 07/24 09:37
有點忘記一開始的勞動契約怎麼寫了 知道的歡迎補充
southfox: 你說找理級的談...說那些話的是副理..包含在你的理級嗎?2F 07/24 09:40
副理就是課長而已 直接找部經理 他們不會擋人 ※ 編輯: sjclivelo (59.127.96.225), 07/24/2016 09:45:49
windlins: 大公司3F 07/24 10:32
nemies: 台南的勞工局,你有的玩了。4F 07/24 10:56
GiantChicken: 副理而已......找大頭講比較快....5F 07/24 10:58
tauleon: 台南的勞工局...應該是沒用吧6F 07/24 11:12
metsuan: 一樓說得沒錯 勞動契約沒照做的話 勞動契約是無效的...metsuan: 我只的事關於上面這一條 而不是所有的勞動契約喔 XD8F 07/24 15:25
jjrdk: 跟他說有事去法院講都沒關係 我奉陪到底9F 07/24 23:39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時間 Sun Jul 24 10:10:38 2016 ─────────────────────────────────────── ※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銘言:: 在南科某公司上班快滿兩個月: 昨天上班時主動跟主管提出離職: 結果主管說不給離職 起碼要提前一個星期: 一定要跑完離職流程 面談 才給離職: 說最快離職起碼也要到禮拜五: 叫我隔天還是要來繼續工作 不來就是曠職: 如果曠職三日就是資遣: 我詢問該名主管 勞基法沒規定三個月內離職要提前一星期說: 他說公司有公司規定 你離職沒提前一個星期: 我就是記你曠職 曠職三日資遣: 到時候被扣薪 或是怎樣: 不要到時候來找我求情自己辭職 曠職三日後開除 這兩種在法律上是一模一樣的。 但是以你的狀況,公司的對策就是扣住薪水不給。當然公司絕對違法。 只是公司欠我兩萬,找律師就要花六萬。告下去根本不合算。 建議是這樣 1.勞工局調解不用錢,自己到勞工局填表格,等調解。 2.可以要求勞工局做勞動檢查。順便填一填。 注意的是1,2是不同項目,你就是要填兩張表申請。 勞工局沒有這麼熱心,一定是民眾叫一下,勞工局才會動一下。 反正都要調解了,蒐集出缺勤資料/email紀錄/Line/出差紀錄 證明有加班,能拿就盡量拿。 不管是調解,還是勞動檢查,勞工局都會公文通知你,確定地址不要寫錯。 申請勞動檢查,沒有規定要在職,離職後一樣可以聲請。 有個技巧就是 公司有12345違規,你就只檢舉1。 勞動檢查,抓到12違規。勞工局會公文通知你結果。 然後你再檢舉一次,檢舉3 這樣懂了吧!嘿嘿嘿 如果公司很屌不甩調解,那就沒轍,一定要上法院。 律師費不能省,加油共勉之。
-- 哪個最好笑?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tw/p/blog-page_19.html 1.馬英九維護台灣主權 6.徐旭東宣佈投資全面離開台灣 2.江宜樺愛護學生 7.連勝文表示我的一生充滿挫折 3.戴盛益建議沒錢跟父母借 8.慈濟善款全面救助窮人,絕無貪污 4.趙籐雄呼籲大家不要炒房 9.劉黎兒宣稱太陽能比核電便宜 5.施振榮談創新 10.台灣富人呼籲,證所稅/證交稅打趴經濟,應全面廢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40.41※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326242.A.15C.html
justbekilled: 好聚好散1F 07/24 10:38
litcurler: 公司於我不仁義在先還要求好聚好散 1F真奴也2F 07/24 10:41
jakkx: 好聚好散是對勞資雙方說的話吧,不是拿這句逼勞方把壞處吞jakkx: 下去吧,別弄錯了4F 07/24 10:42
superlive: 噓1F,怎麼這麼替老闆著想~5F 07/24 10:47
walter0914: 你要好聚好散,公司有跟你好聚好散嗎?6F 07/24 10:53
thinkdeeply: 還好聚好散咧 可悲7F 07/24 11:15
godzillabox: 好聚好散個雕,你對我不仁,我何必對你有義?8F 07/24 12:03
metsuan: 一樓是腦袋怎麼啦 好聚好散咧....9F 07/24 15:20
ashclay: 好聚好散 不好聚就不好散拉10F 07/24 16:15
pizzahut: 這哪來的好聚好散...11F 07/24 21:42
wellkom: 一樓腦袋是裝什麼? 奴性就這麼堅強嗎12F 07/24 22:42
AiManX: 好聚好散是在勞資雙方沒互搞的情況 有人會跟強盜好聚好散?13F 07/25 01:22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時間 Sun Jul 24 10:49:08 2016 ─────────────────────────────────────── ※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銘言:: 在南科某公司上班快滿兩個月: 昨天上班時主動跟主管提出離職: 結果主管說不給離職 起碼要提前一個星期: 一定要跑完離職流程 面談 才給離職: 說最快離職起碼也要到禮拜五: 叫我隔天還是要來繼續工作 不來就是曠職: 如果曠職三日就是資遣: 我詢問該名主管 勞基法沒規定三個月內離職要提前一星期說: 他說公司有公司規定 你離職沒提前一個星期: 我就是記你曠職 曠職三日資遣: 到時候被扣薪 或是怎樣: 不要到時候來找我求情: 我就依照公司的規定流程處理: 勞基法是勞基法: 公司就是有公司自己的規定 公司的規定為主: 想請問他這說法算是威脅嗎?: 公司規定什麼時候大於勞基法了.........: 主管堅持不給離職 不然算我曠職&公司規定處理: 沒遇過這種狀況: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對離職相關比較了解的板友可以替我解惑我覺得你的觀念要改一下 勞基法是基準法 公司規定是內規 就像法律沒規定學生一定要穿制服 但校規規定 就算 其實 公司規定是兩造合約的概念 而且勞基法有沒規定不能這樣訂 公司規定沒有很不合理情況原則上就要遵守 三個月離職提前一星期說 有不合理嗎? 你覺得你站得住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51.131※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328551.A.3E3.html※ 編輯: dakkk (223.137.51.131), 07/24/2016 10:49:43
nonedude: 女又1F 07/24 10:50
jakkx: 違法就不用談合不合理了。2F 07/24 10:52
dakkk: 哪裡有違法?3F 07/24 10:52
jakkx: 觀念…最基本的行政命令和法律抵觸無效就別談公司內規了4F 07/24 10:53
dakkk: 哪裡有牴觸?5F 07/24 10:54
ww: 今天提離職 然後順便請一星期假 不就符合公司規定了嗎6F 07/24 10:54
asamiakio: 兩個月就不用預告期啊,內規三小,又沒簽約金。7F 07/24 10:57
walter0914: 合約牴觸法律是無效的8F 07/24 11:00
dakkk: 沒規定有 跟沒有是兩回事9F 07/24 11:00
sd79307: 你舉校規的例子是錯的吧= =10F 07/24 11:03
pilistar5566: 不就規定三個月內可以直接離職,不讓你離職就違反pilistar5566: 勞基法吧?12F 07/24 11:13
thinkdeeply: 校規....還在念書嗎 ? 小朋友13F 07/24 11:13
zebracoco: 勞基法是最基本的法令,連最基本的都不遵守那還要遵守zebracoco: 什麼。Dak大你不是做專利的嗎?難道連專利法都不遵守,zebracoco: 然後要跟智慧局審委說一切由貴事務所內規說的算嗎?16F 07/24 11:14
taurus1981: 內規那麼屌那我開公司內規員工要繳一半薪資給老闆花好taurus1981: 了18F 07/24 11:18
lxf: 神一般的邏輯19F 07/24 11:20
concentrate: wow20F 07/24 11:21
m122e: 小朋友 暑假到了 從學校被放出來 很爽吼21F 07/24 11:22
st930617: 照你的邏輯公司也可以規定上班不給薪水了22F 07/24 11:32
cool2849: 發這篇挺丟臉的建議自刪23F 07/24 11:53
Ta152: 這麼愛講校規? 你公民與道德該回去重學了.24F 07/24 11:57
godzillabox: 未滿三個月不用預告,勞基法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你godzillabox: 是看不懂中文是吧?看不懂我可以教你從頭開始學godzillabox: 貴公司的人資跟主管用到你這種咖也真的蠻好笑godzillabox: 還是說你根本還沒畢業?28F 07/24 12:01
mathrew: 神舉例 法律沒說明校服這件事情,但是法律有說明可當天mathrew: 走人。 整篇退回重寫30F 07/24 12:08
dollshin2: ............dollshin2: 公司內規 欺騙老闆死刑。怕了吧32F 07/24 12:18
sacist: 包子人資快來,這裡有便宜又奴的勞工哦~33F 07/24 12:25
coyoteY: XDDDD內規要含...才能離職也要含囉?XDDDD34F 07/24 12:25
CCben:35F 07/24 12:29
ewing112233: 86分36F 07/24 12:30
enterprise: 頗呵 又來了 女又37F 07/24 12:38
daster: 幫你38F 07/24 12:39
jermy1216: 87分 差13分滿分39F 07/24 12:55
robler: 真的是暑假到了 校門關了一堆這種的就會放出來40F 07/24 12:57
Taiwanbiru: 笑死人了XD 原來真的有人覺得公司規定可以凌駕法律耶41F 07/24 13:08
whizz: 丙下~~~42F 07/24 13:10
triptane: 你的觀念才要改43F 07/24 13:10
dscandy1119: 下一位44F 07/24 13:11
rocky5566: 認真要吵的話 勞基法根本沒規定試用期 看勞方要不要戰rocky5566: 而已46F 07/24 13:18
peterzx: 女又工 公司規定可以凌駕法律???47F 07/24 13:22
adata5678: 呵48F 07/24 13:25
benson1212: 也不能怪這位 政府對違反勞基法都沒在抓 才會出現這種benson1212: 覺得可以藐視法律奇葩benson1212: 的51F 07/24 13:47
forthewill: 2不要再那邊亂扯52F 07/24 13:59
nmbb7691: 奇文共賞53F 07/24 14:01
pttuser: 小朋友乖,旁邊看電視,大人講話不要插嘴okq54F 07/24 14:07
TTTTv: 神邏輯 幫推一下xd55F 07/24 14:34
hsiung1226: 真的是暑假文56F 07/24 14:51
s860134: 乾~ 你別從政黑反串到科技版好嗎57F 07/24 14:51
mikye: 神邏輯lol58F 07/24 15:15
jasper6101: 神觀念59F 07/24 15:21
chucklee: 台灣人的教育不能等60F 07/24 15:27
codehard: 從公司離職者須給付存款一半以感謝栽培61F 07/24 15:37
zxz56780: ㄏㄏ 神觀念62F 07/24 15:54
antimen: 公司內部規定凌駕於法律?63F 07/24 16:11
Oakland: 反串?$@64F 07/24 16:15
foreverwhat: 都說未滿兩個月你在跳針三個月65F 07/24 16:19
hang520: 勞基法15、1666F 07/24 16:20
z889z: 我給89分,多一分包容,多一分體諒67F 07/24 16:20
yamax: 臺灣法律教育就是那麼差,可悲的以為公司比天大。68F 07/24 16:48
zzzxxx382: 喔69F 07/24 16:48
j02850: 語畢 哄堂大笑70F 07/24 17:01
GameHeven: 反串失敗71F 07/24 17:24
Iamjkc: 有沒有哪個公司是可以娶兩個老婆的 這樣就不違法72F 07/24 17:32
gxgp: 我覺得你的觀念才要改一下...暑假到了多看點有知識的書好嗎?73F 07/24 17:35
agigoo: 原始人喔74F 07/24 17:38
mathrew: 我比較想找 有哪間公司可以吃人妻的75F 07/24 18:03
unwoman: 暑假不意外76F 07/24 18:07
whface: 農曆7月到了嗎?77F 07/24 18:43
loveparasite: 還校規勒,違法無效這麼基本小學沒學過?78F 07/24 18:50
tsao1211: 這個發言是有在台灣唸過書嗎 和法律抵觸無效都不知道79F 07/24 18:53
shyangwang: !80F 07/24 18:55
ArgusX: 這個想也知道反串的, 不然怎可能這麼可笑81F 07/24 18:57
kess: 我認識很厲害的腦科醫師82F 07/24 19:00
WTF1111: 教育失敗83F 07/24 19:10
ASUSboy: 可憐的孩子 來~拿去看醫生84F 07/24 19:16
phliao: 哈哈哈哈~~好多推文好好笑,小朋友來錯板了,這是出社會才phliao: 會來的板86F 07/24 19:23
NSYSUEE: 看到校規就笑了87F 07/24 19:23
zanguy: 女又88F 07/24 20:10
gsy2i7y14: 289F 07/24 20:19
snowdarkness: 你非常適合當主管!!! 20年後請用你的理論教訓員工90F 07/24 20:36
Ta152: 用這種理論教訓員工, 結果沒人理他?91F 07/24 20:41
unwoman: 一看就知道反串92F 07/24 20:41
ryu38: 反串~~93F 07/24 21:36
k900421: 你的觀念問題比較大94F 07/24 21:40
chotwd: 嗯95F 07/24 21:41
pizzahut: 神邏輯哩,公司法規本來就不能牴觸勞基法96F 07/24 21:43
juijuijuijui: 奇人...97F 07/24 21:44
jannine: 白痴就算了, 還勇於讓大家知道..98F 07/24 21:51
zhenglack: 哈哈 你沒讀書99F 07/24 21:56
virtualking: 哈 我笑了…拿公司規打勞基法 拿烏龜丟石頭嗎100F 07/24 22:20
good900183: .....101F 07/24 22:50
AiManX: 好厲害 XD102F 07/24 22:52
stitchris: 奴化成功103F 07/24 23:09
FateOFP: 主管4ni?104F 07/24 23:25
ritaj: 這觀念只能噓了ritaj: 補噓106F 07/24 23:49
hydepark: 這篇滿可憐的107F 07/25 00:30
xvid: 奇文共賞108F 07/25 01:10
BonjourWu: 你還沒斷奶嘛?你是不是發廢文的能力點到滿109F 07/25 01:34
作者 wisdom ()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時間 Sun Jul 24 11:33:38 2016 ─────────────────────────────────────── 1. 我認為你這個主管搞不太清楚狀況,員工曠職還資遣,有沒有這麼好的公司? 合理懷疑他連資遣跟開除都搞不懂? 不過也不能排除是原po轉達意思錯誤就是了 這裡我想可以先打住,曠職是可以直接開除的,不必資遣 (開除跟資遣的差異應該不用說了吧) 也順便說一下,適用勞退新制的人,未滿三個月也是有資遣費的。(舊制要滿一年) 新制規定是滿一年0.5個月資遣費,六個月頂。未滿一年照比例 2. 公司內規不可以凌駕勞基法之上。勞基法是最低要求,公司的規定可以優於勞基法 不能比勞基法差,差就是違法。沒有什麼公司規定是公司規定這種事 公司規定犯錯者可以鞭刑,那不就凌駕刑法之上了? 3. 回到主題,未滿三個月到底要不要預告 勞基法 第十六條(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基法的規定是滿三個月以上要提前十天。沒有規定滿三個月以下不用預告 所以如果你與公司簽定的勞動契約有明定這一點,三個月內需提前一週預告離職 那麼在勞基法上,公司並沒有違法,且符合勞基法精神 當然公司如果規定三個月以下要預告大於十天,明顯就違法了 重點 1. 雙方有簽定勞動契約且有明定 2. 契約內容未違反勞基法 以上兩條缺一不可,至於你跟公司簽了什麼勞動契約,正常你手邊會有一份, 快拿出來看吧。 4. 與預告天數無關,離職面談、流程,這是公司的事,不是員工的事 在規定的預告天數內,公司要自己想辦法跑完這些流程。 5. 只要公司有惡意扣薪的狀況,不要猶豫,立刻到勞工局申請調解。 建議你證據要收集起來。 ※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銘言:: 在南科某公司上班快滿兩個月: 昨天上班時主動跟主管提出離職: 結果主管說不給離職 起碼要提前一個星期: 一定要跑完離職流程 面談 才給離職: 說最快離職起碼也要到禮拜五: 叫我隔天還是要來繼續工作 不來就是曠職: 如果曠職三日就是資遣: 我詢問該名主管 勞基法沒規定三個月內離職要提前一星期說: 他說公司有公司規定 你離職沒提前一個星期: 我就是記你曠職 曠職三日資遣: 到時候被扣薪 或是怎樣: 不要到時候來找我求情: 我就依照公司的規定流程處理: 勞基法是勞基法: 公司就是有公司自己的規定 公司的規定為主: 想請問他這說法算是威脅嗎?: 公司規定什麼時候大於勞基法了.........: 主管堅持不給離職 不然算我曠職&公司規定處理: 沒遇過這種狀況: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對離職相關比較了解的板友可以替我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142.16※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331221.A.749.html
jakkx: 只能推…jakkx: 也就是說沒說明的量級不能比有說明的嚴刻,那契約中如果沒2F 07/24 11:37
dakkk: 正解3F 07/24 11:38
jakkx: 說明,或是剛好十天的情況呢?4F 07/24 11:38
rcak801: 預告是雇主解雇你才要 受雇者不受這條限制啊5F 07/24 11:38
第十五條(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 主。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受雇者依然適用喔~ 只是沒有罰則而已。所謂沒有罰則, 代表勞工局不能用這條對受雇者開罰,不代表受雇者不遵守此條是合法。 差異在受雇者違法不罰,但在調解或法院上就難以要求此項權利
jakkx: ……法條真的要看清楚,像我這種外行人真的很容易被唬…jakkx: 抓不到法條的重點…7F 07/24 11:40
dakkk: 受顧者就是合約8F 07/24 11:41
※ 編輯: wisdom (111.252.142.16), 07/24/2016 12:11:24
jakkx: 去稍微翻了一下,如果原PO的CASE,改變的部分沒有寫在契約jakkx: 上的話就可以依14條不預告走人囉?10F 07/24 12:21
wisdom: 沒錯,只要契約沒有明定。公司就不能主張三個月以下要預告11F 07/24 12:25
再廢話一段。規定要有對等性 因為勞基法第十六條是規範雇主,但第十五條也將員工適用進去 所以第十六條可看成是勞雇雙方都要遵守的義務 而在模糊地帶(三個月內的預告),是可以勞資合意的 這裡的勞資合意仍不能低於勞基法規定。所以可以合意七天,但不能超過十天 而合意並不是公司片面規定,必須明定在勞資雙方都有簽名畫押的契約上 契約也不能只規定勞工要提前預告,但公司解除未滿三個月員工時就不預告 意思是如果有另行約定,就必須要對等 ※ 編輯: wisdom (111.252.142.16), 07/24/2016 12:46:03
jakkx: 感謝,又多知道了一些東西12F 07/24 12:46
dakkk: 我看過的雇傭契約 都會連結到內規 公司的契約技術13F 07/24 12:49
Ta152: 樓上的說說看你看過哪幾間公司的契約? 講出來讓大家查證14F 07/24 12:56
dakkk: 你看看自己的就知 何必問別人的15F 07/24 13:15
Ta152: 科科, 是你提出說都有連結到內規, 那你要自己舉證才對Ta152: 而且我只是在問你看過哪幾間而已, 你在怕什麼? 講出來聽阿17F 07/24 14:27
sad3: 內規在怎樣就是不能牴觸勞基法,應該很好懂!sad3: 我公司主管就超瞎的,一直要用公司內規怎樣怎樣的,被吉不怕19F 07/24 16:54
balius: 自己看過比較多都是列在員工手冊裡而不是雇傭契約中20F 07/24 18:40
dakkk: 在約中規定員工要尊守內規 有很奇怪?21F 07/24 20:40
Ta152: 噗, 在合約中要求員工遵守內規, 結果後來內規改了呢?Ta152: 這樣還有法律效力嗎?Ta152: 還有大學根據校規把學生退學, 結果被告上法院判學校敗訴24F 07/24 21:13
dakkk: 這是定型化契約 合不合理就是問法官25F 07/24 21:26
Ta152: 契約連結到別的規定去會有法律效力? 你搞笑嗎?Ta152: 大家都知道公司內規有時候會更動, 你覺得這樣會有法律效力?Ta152: 更何況原原po(southfox)從頭到尾都沒提到他有跟公司簽署要Ta152: 離職前需要提早七天預告.29F 07/24 21:38
sad3: 內規隨意亂改不公告,還怪員工不遵守...這是我公司現況sad3: 要員工遵守內規當然可呀,但問題是內規牴觸勞基法!sad3: 內規是沒有法律效力的...32F 07/24 21:43
abaloneman: 長知識33F 07/24 21:46
Ta152: 還有, "勞資合意"也不是萬能的, 還有員工簽了競業條款, 離Ta152: 職後跳槽去別間公司之後, 公司告他, 結果公司敗訴.Ta152: 請自行google " 封殺跳槽員工 鴻海敗訴 " 這則新聞36F 07/24 21:56
ritaj: 如果僱用契約有寫到必須遵守公司內規及其修改和更新,那ritaj: 的確對員工仍有拘束力,但違反的員工或許可以吵說公司沒ritaj: 經過內部正式公告、公司未盡通知義務之類的,總之個案狀ritaj: 況不一定,修改的內規不會當然有效或無效,需視個案情況ritaj: 判斷ritaj: 但最大的前提是內規不得違法,內規違法是絕對無效的42F 07/24 23:44
Ta152: 如果契約裡面並沒有"公司內規的全文"的話, 這樣有法律效力?Ta152: 除非員工有在那一大堆"公司內規的全文"上面簽字, 不然我不Ta152: 認為這樣有什麼實際作用, 頂多就不遵守的話扣考績而已.Ta152: 人家都要離職了, 人家不遵守公司內規就是不遵守, 有何用?46F 07/24 23:59
ritaj: 其實不用寫全文喔,舉例來說,如果契約上說:若某員工違ritaj: 反「員工道德準則」及其修改和更新,公司有權解雇該員工ritaj: ,那在合約的角度來說是有效的49F 07/25 00:11
Ta152: 拿出判例來給大家看看, 我倒想知道「員工道德準則」是如何Ta152: 可以解雇員工, 內容居然還可以隨意修改和更新?Ta152: 所謂的「員工道德準則」,又是如何凌駕在勞基法第11條之上?52F 07/25 00:53
ritaj: -.- 所以我的前提有說是不能違反法令嘛,如果違反公司訂ritaj: 定的道德規則,公司的確可以主張你不勝任這份工作所以終ritaj: 止勞動契約,那公司會不會贏就是個案判斷。判例我懶得找ritaj: ,要是覺得不會有合約上的效力,那就這樣吧,反正我的本ritaj: 意是提醒網友小心,因為的確事實上是有這樣操作的空間57F 07/25 01:37
作者 iFEELing (ing)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時間 Sun Jul 24 11:43:06 2016 ─────────────────────────────────────── ※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芻)》之銘言:: ※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銘言:: 我覺得你的觀念要改一下: 勞基法是基準法: 公司規定是內規: 就像法律沒規定學生一定要穿制服: 但校規規定 就算: 其實 公司規定是兩造合約的概念: 而且勞基法有沒規定不能這樣訂: 公司規定沒有很不合理情況原則上就要遵守: 三個月離職提前一星期說 有不合理嗎?: 你覺得你站得住腳?要講合約就來講合約 離職不幹就是解除工作契約了 解除了誰還管你公司內規? 要定附加條款是要有對等的 就像要簽競業條款是要付補償金的 因為害怕造成公司損失所以扣著勞方不放 勞方也是會損失這段時間可以找其他工作的成本 所以預告期的設計就是說 如果在這間公司工作很久,有東西需要交接 那必需提前告知公司以安排交接 三個月以下,而且已經講明了是試用期, 公司本來就不能合理的預期可以將無法替代性的工作交給他 而公司找不到人替補不是可以扣著人不走的理由。 在這種狀況下自訂預告期。 有合理嗎 站的住腳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6.24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331790.A.275.html
edfiv: 包子不意外1F 07/24 11:46
balius: 女又:不管!你這樣就是壞了皇城裡的和諧!2F 07/24 11:54
Narcissuss: 好多鍵盤律師3F 07/24 11:54
godzillabox: 軟土深掘,就是凹你,吃定新人太菜不敢照正常流程4F 07/24 11:56
dakkk: 他是定性化契約 你可以拿這個跟法官爭dakkk: 不過基本上公司沒有扣人不准走dakkk: 而是希望你提早說 而不是不愛做就丟下不管 大概是這意思7F 07/24 12:19
Ta152: 樓上的打算跳針到什麼時候?8F 07/24 12:42
skyhome: 有某人是主管還是人資嗎? 不然是一直在跳針什麼9F 07/24 12:50
dakkk: 我說的很明白呀 事實上試用期也只是公司方便評估員工的期dakkk: 間 並沒有任何效果dakkk: 又何來對應責任12F 07/24 12:56
kissa0924307: 還主管希望勒 主管還希望你不要領薪水最好啦13F 07/24 12:58
Ta152: 樓上的可知道公司跟員工簽競業條款若無補償措施是無效的?Ta152: 更正, 我講的是dakkk15F 07/24 13:00
iFEELing: 沒有任何效果? 你起薪起假福利離退條件都一樣嗎?iFEELing: 都一樣的話再來談有沒有效果iFEELing: 公司沒有扣人不准走的話找人資辦完流程就結束了iFEELing: 不用管主管說什麼。聘人的是公司不是主管。19F 07/24 13:07
southfox: i大說的對 根本不用管主管 我星期一直接找人資處理20F 07/24 13:08
dakkk: 試用期離職 跟任何時候離職就是一樣 遵守勞基法 其餘當然dakkk: 看合約dakkk: 起薪假福利 不一樣年資 本來就不一樣 所以我才告訴你那是dakkk: 方便評估員工的期間24F 07/24 13:12
Taiwanbiru: 公司合約跟勞基法對幹,也算是應該重回學校唸書了25F 07/24 13:12
dakkk: 第一次三個月 之後 一年評估一次26F 07/24 13:12
iFEELing: 離職的時候就是一樣? 那你給福利有沒有一樣啊? 有再來談27F 07/24 13:12
dakkk: 年資不一樣福利本來就會不一樣28F 07/24 13:13
iFEELing: 不要抽換概念了 試用期跟年資是兩回事iFEELing: 這三個月公司可以不預告解除 勞工就相對的也可以30F 07/24 13:14
Taiwanbiru: 公司合約如果有類似綁約這種需求是必須要有實質補償Taiwanbiru: 的,否則是無法成立,自始不存在,即使員工簽字。Taiwanbiru: 你要員工有特別於勞基法規定的需求,就是必須要有補償Taiwanbiru: 方案。離職必須等到交接完成,這可以提出,但是合約Taiwanbiru: 裏面就是必須要有損害權益對等補償,否則合約無效。因Taiwanbiru: 為一般人不會無緣無故放棄自己的權利。36F 07/24 13:20
zebracoco: dakkk你要不要問一下你任職的事務所法律顧問有關法律位zebracoco: 階問題,任何合約/內規假如與法律相牴觸者,合約/內規zebracoco: 無效39F 07/24 13:23
ibsmalla: 是不是離題了啊 重點公司沒違法符合內規 拉不下臉嗎40F 07/24 13:32
iFEELing: 公司沒違法? 看公司敢不敢扣人扣薪啊...41F 07/24 13:36
ibsmalla: 扣的話得確就會違法囉42F 07/24 13:40
mikye: 跳針跳針43F 07/24 15:17
dakkk: 應該說公司有要求三個月內員工要預告解除 公司相對也要dakkk: 還有 這種約定沒有抵觸法律45F 07/24 20:39
Ta152: 樓上的還想再跳針耶, 真好笑耶.Ta152: 已經有很多版友回文解釋了, 你還是看不懂嗎?Ta152: 原原po(southfox)從頭到尾都沒提到他有跟公司簽署要離職前Ta152: 需要提早七天預告.49F 07/24 21:51
jannine: 奇怪...某d是人資是吧? 在扯什麼呀?50F 07/24 21:59
Sex5F: 喝,公司要妳走最好會預告51F 07/25 05:42
作者 aaronses7118 (小Q)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時間 Sun Jul 24 13:34:36 2016 ─────────────────────────────────────── ※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銘言:: 在南科某公司上班快滿兩個月: 昨天上班時主動跟主管提出離職: 結果主管說不給離職 起碼要提前一個星期: 一定要跑完離職流程 面談 才給離職: 說最快離職起碼也要到禮拜五: 叫我隔天還是要來繼續工作 不來就是曠職: 如果曠職三日就是資遣: 我詢問該名主管 勞基法沒規定三個月內離職要提前一星期說: 他說公司有公司規定 你離職沒提前一個星期: 我就是記你曠職 曠職三日資遣: 到時候被扣薪 或是怎樣: 不要到時候來找我求情: 我就依照公司的規定流程處理: 勞基法是勞基法: 公司就是有公司自己的規定 公司的規定為主: 想請問他這說法算是威脅嗎?: 公司規定什麼時候大於勞基法了.........: 主管堅持不給離職 不然算我曠職&公司規定處理: 沒遇過這種狀況: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對離職相關比較了解的板友可以替我解惑未滿三個月,只要有告知就行了!不用提前幾天 對方完全要唬你(即使他敢扣,人資懂勞基法的也不敢扣)當然如果他是動績效甚麼的就 很合理(離職那個月績效要有完全給對方的心理準備) 說說我自己遇到的經驗 入公司簽“未滿三年需賠償2個月薪資”合約 但公司沒什麼訓練卻要我開始跑業務,我認為工作不適合我,大概兩個月後我提出離職( 禮拜五提出下禮拜一離職) 當天交接跑了一整天,最後…… 人資把我約到小房間拿出合約 人資:你還記得當初合約的事情嗎 我:記得,但我覺得公司也沒教育訓練,而且勞基法規定似乎只有三師(被認可有專業教 育訓練)才有賠償問題 人資:可是公司規定,而且你簽約了 我:公司法應該無法凌駕於勞基法,我也不想為難你們人資,如果你們覺得合理,可以直 接從我薪資裡面扣,但我覺得不合理,我會去勞工局詢問 人資:可是我們要付現 我:抱歉,我不可能掏現金(os:啥小,那要不要我刷卡= =|||) 結論……我沒付違約金,當月薪水我也取得 ※所以別怕公司規定、合約問題,給版主參考吧 ps.合約問題當初爬文章是說會和勞基法牴觸,希望雙方能達到一定的協商(他沒結論到 底誰贏) 但我的合約是賠償,而我的職缺不是專業被認可的三師之類等級,所以原則上我站著住腳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64.80※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338479.A.16D.html
Taiwanbiru: 這就對了。要合約在法律之外可以成立的情況下,就是Taiwanbiru: 必須要有對等補償。譬如要求離職員工等待下一位職員Taiwanbiru: 到職上手或是綁約幾年,但是願意提供補償金20萬之類Taiwanbiru: 的,這是可以成立的。但內容不能違反社會善良風俗。Taiwanbiru: 無對等補償,即使合約簽字也是無效。5F 07/24 13:43
aben112008: 合理6F 07/24 14:29
erial: 這串文以及這類文應該越來越少. 因為CSR EICC大力推廣中7F 07/24 15:23
cool2849: 出社會的寫照,你不想為難人資但是他會為難你8F 07/24 16:00
kenwufederer: 公司規定不能超越勞基法,如果法律不能超過憲法kenwufederer: 一堆慣老闆整天公司規定10F 07/24 16:13
john11894324: 勞基法>公司規定、公司規定不合理不一定需要遵守john11894324: 更多的是競業條款、簽約數年卻沒有給相應的合約金12F 07/24 17:06
nemies: 付現這招真的很好玩,我以前有聽過其他間公司,也簽類似nemies: 但是不同的是那合約上是寫無工作經驗者如在時間內離職,需nemies: 賠償上課時數同等時間的工資,但這合約我朋友看了,打工nemies: 、家教、家裡幫忙應該也算是工作經驗,就簽了。只是後來nemies: 有一點他很疑惑,就是上課時數怎麼計算,因為他的公司有nemies: 所謂的線上課程,那是線上課程播放的時間一小時就要賠一小nemies: 時的工資呢?還是線上課程不算呢?19F 07/24 17:31
Taiwanbiru: 上班時間所提供線上課程也算是公司教育訓練. 下班不算Taiwanbiru: 而如果所提供的教育訓練有讓員工取得"實質"資格就算Taiwanbiru: 反之不算. 譬如甚麼產線6S訓練/製程組裝訓練 這些不算Taiwanbiru: 因為這些是公司職務內容需要所必須提供的教育訓練...Taiwanbiru: 除非這些訓練有讓員工取得類似稽核員或是升職的回饋24F 07/24 17:41
ssmmss: 如果你只是免洗OP,要走可以立刻走,口碑對你可有可無25F 07/24 18:25
Taiwanbiru: 老實說工程師的等級 很多公司也懶得去問過往公司口碑Taiwanbiru: 口碑大多都只在"理"級以上的主管 才會真的去詢問紀錄Taiwanbiru: 除非自己幹了一條大的紀錄 那就會被關係企業主動註記28F 07/24 18:34
ssmmss: 不問口碑的工程師,應該也是免洗程度29F 07/24 19:10
nemies: 口碑...董卓問丁原呂布好不好,這樣的概念嗎?30F 07/24 20:06
porschegt4: 保險起見,順到信件告知人資,免的直接的主官賴帳說你porschegt4: 沒講,你的新資是財務在算的,人資和財務都很熟的32F 07/24 21:46
herrowui: 是慣主管的規定吧?33F 07/24 22:15
cityman9999: 嚇唬不懂的人用的,不只是剛出社會的,社會打滾很多cityman9999: 年的也有的不懂35F 07/25 06:11
-- ※ 作者: terievv 時間: 2016-07-25 06:37:26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35685

Trending Articles



<script src="https://jsc.adskeeper.com/r/s/rssing.com.1596347.js" async>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