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esyesyesyes (@_@O)
標題 [新聞] 企業推"競業禁止條款" 離職勞工難跳槽
時間 Sat Oct 8 14:42:21 2016
1.媒體來源: 公視 2.完整新聞標題: 企業推"競業禁止條款" 離職勞工難跳槽 3.完整新聞內文:有部分企業,在員工來上班時,會要求簽「競業禁止條款」。也就是說,在離職後、一定 時間之內,不可以跳槽到其他同業,但這樣的條款一直都有發生爭議。勞動部,在昨天公 告勞基法施行細則的相關修正,明訂資方,在競業禁止期間,必須給離職員工,月平均工 資的半薪,而且禁止期不可以超過兩年。航空業機師和科技產業的高階員工,以往常會被要求簽訂「競業禁止條款」,避免員工在 離職後,把商業機密或技術,帶進其他同業使用。但這樣的條款,因為沒有明確規範,因 此引發不少勞資爭議。勞動部公告勞基法施行細則的相關修正。==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委 黃琦雅== 至少你要給到 勞工離職時 一個月的平均工資的1/2 可能要跟你 競業的範圍 區域的範圍 還有職種的範圍 要有一定的比例 有些雇主會說 你在職期間 我每個月分紅給你 那個就是補償 我們明文規定 不能在在職期間 就說已經給了競業禁止條款明訂,不能超過雇主想要保護的商業機密、技術生命週期、最長2年、地區 應該限定在實際營業範圍、對象也要以有競爭關係者為限。同時每個月補償金額,不得低 於員工離職時的月平均工資半薪。勞工團體認為,過去「競業禁止條款」,常被雇主濫用 ,現在能有明確規範,是好的方向。==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 孫友聯== 又避免雇主片面的去要求 而且 在整個資格上的限縮 以及說 在員工的 勞工的這樣的一個補償的部分 做了一些約定 如果說 可能這政策 要更加的落實的話 我建議 勞動部應該 可以讓雇主必須要 向地方政府來做這樣一個核備另外勞動部,也在最近預告,只要是公私立大專院校,沒有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將適用勞 基法,可享有提撥退休金、特休假、資遣費等,最快在明年8月上路。記者 曹晏郡 郭俊麟 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372085.備註: 各位怎麼看 --企業推"競業禁止條款" 離職勞工難跳槽 - 公共電視台 新聞網有部分企業,在員工來上班時,會要求簽「競業禁止條款」。也就是說,在離職後、一定時間之內,不可以跳槽到其他同業,但這樣的條款一直都有發生爭議。勞動部,在昨天公告勞基法施行細則的相關修正,明訂資方,... ...作者 KOBEFANS (...) 看板 Gossiping標題 [問卦] 有沒有系學費的八卦時間 Wed Aug 15 17:20:48 2012→ clkdtm32:我聽過很誇張的是 把系學費拿去買機車 後來家長來學校還08/15 17:29推 abian:加裝菜籃08/15 17:2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175.27※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5908949.A.49C.html推 babyMclaren: 給半薪好像還不錯1F 10/08 14:43→ sofaly: 看的到是一回事 拿得到又是一回是2F 10/08 14:43→ avgirl: 斷我生路,讓你死路!3F 10/08 14:43推 MOSMOSQQ55: 蔡政府 談勞工 呵呵呵4F 10/08 14:43推 STi2011: 就是你保證失業兩年了5F 10/08 14:43推 sionxp: 對人才 才有用吧6F 10/08 14:44推 DIVIS: TOYZ7F 10/08 14:44→ STi2011: 錢拿不拿的到還不知道 但這兩年你的專業無三小路用8F 10/08 14:44→ Chia2323: 一定不會給啦 假設機師一個月算五月就好 月薪25K*249F 10/08 14:44推 ams9: 禁止個屁 根本該開放讓勞工隨時跳槽 垃圾政府 資方走狗10F 10/08 14:44→ gogobar…→ Chia2323: 60萬損失幹麻給 頂多勞工局再重罰六萬 卸卸指教12F 10/08 14:44推 sid300: 憲法不是保障人民有工作權的自由13F 10/08 14:44→ avgirl: 擋了他人生計,那家公司老闆都不怕被人打到殘廢或死亡的喔→ avgirl: 不用遇到很多次,遇到一次就掰掰~15F 10/08 14:45推 FK56: 給半薪?陪你跑法院兩年很快就過去了16F 10/08 14:48推 MADAOTW: 底薪20000半薪10000半年6W打發17F 10/08 14:48→ FK56: 這期間又沒從事相關工作,再就業呵呵18F 10/08 14:49→ MADAOTW: 兩年24w19F 10/08 14:50推 aegis43210: 主要是商業機密難以界定,如果從國內跳到另一國內公司→ aegis43210: 不如公司把商業機密的價值用公允市價列出來補償21F 10/08 14:51推 Ipadhotwater: 剛上工就開除你,卡你兩年22F 10/08 14:51推 kinghtt: 你知道很多薪資是用獎金墊起來的…低薪只有最低工資→ kinghtt: 半薪只有一萬多,這兩年都在便利商店打工?24F 10/08 14:55噓 ilove88th: 棍 鬼島企業25F 10/08 14:56推 an1235: 日月光要簽這個 連最低階工程師都要 根本8726F 10/08 14:57噓 WaitBird: 說的這麼好聽 我也會啊 落實才是真的27F 10/08 14:57推 uniself: 至少比現有法規要好28F 10/08 14:58→ gogobar…推 BraveSmart: 底薪兩萬的工作會接觸到多核心的工作...30F 10/08 14:59→ fallheart: 還是當官好,可以自己改年限⊙_⊙31F 10/08 15:00→ gogobar…噓 cd12631: 濫爆了33F 10/08 15:03推 qooisgood: 是誰說美國沒有競業禁止的? 人家各州明明都有34F 10/08 15:04推 oncemore: 不想留人 那就該付出代價 競業條款真是奇葩的存在35F 10/08 15:05→ qooisgood: 問題只在規範寬嚴不同 不要看到國外的東西→ qooisgood: 只抓自己想講的37F 10/08 15:05→ oncemore: 違法違憲的東西 只是因為擋人財路就可以存在38F 10/08 15:06推 heroexfire: 夠低能,如果公司沒問題會有人想走?39F 10/08 15:06→ gogobar…推 zero09107: 你薪水5萬 給半薪才25k...更遑論賺100k的41F 10/08 15:08推 Celinealone: 感覺殺死很多人才啊…就算有補償費,兩年沒有工作,→ Celinealone: 履歷要怎麼交代 ==43F 10/08 15:09噓 tedium: 同業的定義為何?這根本是斷人生路44F 10/08 15:11推 seemoon2000: 要行使競業條款應該給在職的全薪吧 不然根本處罰勞工→ seemoon2000: 以後你要回到同領域工作 還要等兩年 根本惡法46F 10/08 15:12→ gomi: 美國律師會喜歡這條款 告企業可以賺比較多47F 10/08 15:15噓 v2266514: 領二年22K,還不可以力加薪48F 10/08 15:17推 steve1012: 美國蠻多都有這條款49F 10/08 15:18噓 Gamelop: 半薪?通常就是薪資不滿才跳 給半薪 是替企業解套吧50F 10/08 15:22推 sean90008: 還不錯啊 至少不會被完全綁死了51F 10/08 15:23噓 stone99: 半薪太少52F 10/08 15:36噓 eeveelugia2: 違反這條如果還是重罰三萬那是有用嗎53F 10/08 15:37推 clement80161: 那些拿50K以下的 根本不是多重要的職位 哪來競業條54F 10/08 15:42噓 ueu966: 資進黨:喜見企業良好發展55F 10/08 15:55噓 Syd: 拿低底薪的工作是會有什麼機密56F 10/08 16:12推 piliwu: 我引過這條差點告以前公司,公司自認理虧後來沒禁止→ piliwu: 自己權利自己爭,公司違法你簽同意書就是奴58F 10/08 16:15噓 taidocky: 鬼島有鬼島的玩法。之前有新聞連手搖飲料店的員工都要→ taidocky: 簽競業禁止,快笑死了60F 10/08 16:16推 Sylph: 簽競業要給半薪,公司要簽也會挑人。61F 10/08 16:26→ YamagiN: 起碼要給八成吧 半薪是三小62F 10/0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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