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USD5566 (美金五千五百六十六)
標題 [問卦] "經勞工同意"這句條文到底有三小卵用
時間 Fri Nov 18 21:30:53 2016
『經勞工同意』這句話在勞基法條文裡給我的感覺,就跟『你爸媽平均有1顆睪丸』一樣的無感,因為無論你怎麼算,你媽就是不會多一顆睪丸在身上 偏偏一堆勞工條文很愛用這條: 責任制?經勞工同意 無薪假?經勞工同意 輪班制?經勞工同意 到底是在經三小我真的看不懂?你他媽敢不同意資方就是不聘你或叫你滾,到底是有同意三小? 為什麼條文不應該是這樣寫: 責任制?薪水兩倍起跳 無薪假?重罰你爸爸的三千六百萬,一例一罰 輪班制?薪水兩倍起跳,兩班間未休息12小時,重罰你媽的三千六百萬,一例一罰 為什麼要留一些鳥空間給一些廢渣老闆鑽呢? 正面表列的條文根本看的到吃不到,沒屁用 為什麼不負面表列,幹了什麼事就是罰死你 這部法叫勞基法,為何橫看豎看都比較像資基法?有八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33.147※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475856.A.C44.html→ milkyway168: 工總 表示1F 11/18 21:31→ lolic: 你什麼時候有國民黨民進黨挺勞工的錯覺2F 11/18 21:31推 headcase: 將來跟你打官司的伏筆呀 ^_^3F 11/18 21:31→ iPolo3: 因為契約自由4F 11/18 21:31→ james732: 不爽不要做啊,外面還有多少人在排隊5F 11/18 21:31→ minejel: 就是說不同意的就自己離職吧6F 11/18 21:32推 dai26: 長官桌上發一張同意書給你簽,並說不會虧待你,嗯~你同意→ dai26: 喔!8F 11/18 21:32→ ChangWufei: 不同意? 等幾天就you are fired9F 11/18 21:32→ duck78803139: 垃圾真的不分藍綠! 你不知道勞基法也是在打假球嗎→ duck78803139: ?11F 11/18 21:33推 huikmn: 蔡英九和資方媾通媾通再媾通,好不容易才媾通來的12F 11/18 21:33推 kuninaka: 騙勞工13F 11/18 21:33推 pokyhoyo: 滾~不爽不要做,剛好能爭取開放更多外勞14F 11/18 21:33推 eeveelugia2: 沒八卦啊 就是為了討好資方訂出來的啊 不用多想15F 11/18 21:34噓 yonbun: 他媽的勞工自己都不敢不同意了 還在那靠北政府不挺你16F 11/18 21:34推 ooxxman: 勞檢確實才是真的 這點只有北市府有在猛力執行17F 11/18 21:34推 f124: 來高雄看看不同意的政府會怎麼挺你好ㄇ18F 11/18 21:35→ yonbun: 在立法院外秋的跟什麼一樣 碰到老闆就陽萎 十足的杮子挑軟19F 11/18 21:35推 herikocat: 代表政府跟資方都千杯千杯再千杯 勞工不要不知好歹20F 11/18 21:35推 CCNK: 就外掛條款啊,還不是要聽我的21F 11/18 21:36噓 armorblocks: 奴工自己不敢去檢舉 不要一直靠腰 什麼都怪政府22F 11/18 21:36推 j68345517: 就是這條寫假的,老闆請跳過不用看23F 11/18 21:38推 kuninaka: 在立法院外面很嗆,是因為拿人手短、吃人嘴軟阿24F 11/18 21:39推 zp01: 快,DPP白賊黨棍快出來扣帽子,扣了人家黨工帽子,滿街都9.225F 11/18 21:39推 q5h67z: 520前:都政府害的 520後:不要怪政府26F 11/18 21:39→ zp01: DPPer就是膨皮水雞27F 11/18 21:39推 FALUNDAFAHOW: 慣老闆的免死金牌,你敢嘴?28F 11/18 21:40推 clairehao: 當妳在上位時 就不是勞工階級了 當然為自己想29F 11/18 21:45推 Bookdaily: 經某人同意後可以當奴隸,大概是這樣30F 11/18 21:46推 toudanlong: 就是你同意..出包不甘我動資部的事..私相授受嘛...31F 11/18 21:50推 tingstart: 說個笑話:落實勞檢32F 11/18 21:57噓 air8426: 勞工有同意過嗎33F 11/18 21:57推 winiS: 沒有工會哪來的同意,真的很弔詭34F 11/18 21:57推 soulstar01: 誰敢不同意啊35F 11/18 21:59推 winiS: 強姦時摀住嘴巴再丟點錢就不犯法的概念36F 11/18 22:01推 znck: 就像蔡英文也是經人民同意才當總統的 只是這個同意不需要全→ znck: 部通過 所以你的意見只能算個案 繼續去加班吧 相忍為國38F 11/18 22:03推 gotohikaru: 這就是政治跟司法的藝術39F 11/18 22:07推 suckabian: 這樣違章工廠少賺錢,資進黨不敢得罪金主40F 11/18 22:09噓 panzerbug: 勞工孬、奴,怪誰41F 11/18 22:20推 hn771123: 台北勞檢真的嚴格42F 11/18 22:28推 aben112008: 白七去檢舉重罰兩萬,你滾回家吃自己呵呵43F 11/18 22:44推 berice152233: 被同意阿!44F 11/18 23:09推 catvsdog: 騙不會思考的腦迷 沒出過社會的學生用的啊45F 11/19 00:00→ aisitelu: 當大部分公司都這樣搞時 你敢不同意代表能選擇工作變少→ aisitelu: 說不爽就不同意的要嘛很有實力 要嘛還沒出社會工作→ aisitelu: 勞資雙方同意即可的 條款根本是被同意 完全替資方想的48F 11/19 00:11推 foxey: 經勞工同意,警總白色恐怖都可以繼續了,當年誰敢不同意的?49F 11/19 01:02推 nonedude: 真的不懂為什麼法律要弄一堆可解釋空間→ nonedude: 明明白白寫清楚 可以就可以 不可以就不可以51F 11/19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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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經勞工同意"這句條文到底有三小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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