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OD5566GOD (o'_'o)
標題 [新聞] 統神別怕!網路大解禁時代來了?
時間 Mon Aug 4 15:29:57 2014
http://ppt.cc/CpJm統神別怕!網路大解禁時代來了? 2014年08月04日14:27 蘋果 網路時代來臨,有立委憂心「訟棍」埋伏其中,因此建議修法盼能為網路誹謗進行「除罪化 」,但有律師憂心,這樣的法條一旦通過,未來要是有人惡意在網路上散播謠言、誹謗他人 ,恐怕也無法可管! 律師呂秋遠於今日下午在臉書上po文「你想在網路上罵人不受妨害名譽罪的刑責規範嗎?來 來來,哩來,立委已經幫各位把在網路上犯有妨害名譽罪,以修改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條 之1的方式實質上除罪化了。」 呂秋遠寫道:「我來翻譯給大家聽。這條文的意思就是,所謂的調取票,就是調查取得網路 上的IP位址,或者使用者資料等等的票。如果檢察官要偵辦案件,除非滿足兩個要件,才可 以向法院聲請調取票。第一個要件,就是必須最重本刑是三年以上的重罪,第二個要件,就 是這些通信紀錄與使用者資料與案件相關。第二個要件不難,但第一個要件非常困難,而且 已經寫死。換句話說,如果是最重本刑在三年以下的「小案件」,根本就沒辦法向法院聲請 調取票。不是法院是否准許的問題,而是根本就不可以聲請。」呂文末最後更酸「或許,哪 天立委自己遇到這種窘境,才會知道被害人的痛苦吧。」 對此有網友持正面意見「往好的看,應該可以減少網路訟棍賺黑心錢的機會」、「訟棍掰掰 」、「本來就應該除刑」;但也有人覺得這樣作法欠周延「永遠搞不懂,法律所謂要保障的 人權,到底是哪一方的? 受害者的?加害者的?還是這些立委想保障哪方就是誰?」(即時新聞 中心/綜合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75.31※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7137400.A.FB2.html→ yua30507:統神就是欠 08/04 15:30 推 tommy421:那哪時候要還鍵盤? 08/04 15:30 噓 aqqqqq6666:Ooooooops!~ 08/04 15:31 推 pita30:訂個反制送棍法還實在一點 08/04 15:31 推 jackthegreat:還我GG3:0!!! 08/04 15:31 推 zxcv820421:還我gg3:0 08/04 15:31 推 encorej77107:有人可以翻譯第二個要件的意思是什嗎? 08/04 15:31 噓 lifelikeplay:立委?被告怕了吧,哈 08/04 15:31 噓 SungHyun:看到他先噓再說 08/04 15:31 推 bruce511239:\嘉航/ 08/04 15:31 推 MIKEmike07:1水哦~ 08/04 15:31 → VVizZ:想試試看的話臭罵某律師看他能不能不靠挨批肉搜到你不就知道 08/04 15:31 → Atwo:蘋果真的很愛統神XDD 08/04 15:31 → lunhsuan:哪個立委阿... 08/04 15:31 → VVizZ:了 08/04 15:31 推 blackman5566:真的除罪化 那八卦版不知道會變怎樣..... 08/04 15:31 推 EAFV:訟棍還是快去找工作吧... 08/04 15:32 → bruce511239:那個姓蘇的.... 08/04 15:32 → Atwo:不過台肥新產品這帳號是沒救了 全世界都知道LOL的台肥新產品 08/04 15:32 → lunhsuan:整天惡質謾罵 然後焦點模糊 新聞會說PTT水準低落 08/04 15:32 噓 taimu:噓 扼殺台灣產業 訴訟棍公會快起來抗議 08/04 15:32 推 WalkFish:訟棍提高的門檻要高啊 他只要提訴訟又不會麻煩 08/04 15:32 推 alog:訟棍要學習新的技能天賦了 引誘你恐嚇 08/04 15:33 推 KGarnett05:太神啦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 08/04 15:34 推 VVizZ:麻煩的是檢察官阿 宋昆只要告發就好了 根本就沒差XD 08/04 15:34 推 Cum5566:太神啦 08/04 15:34 推 BingBaKing:太神啦 08/04 15:35 推 lillgirlz:他的手穿過我的巴巴RR~~~~~~~~~~~~~~~~~~~~~ 08/04 15:36 噓 mintle:看到先噓 08/04 15:37 推 Mahoutsukai:笑死人 美國就沒再怕任人罵? 08/04 15:37 → Mahoutsukai:真能有實質損失 民事自己去告 別浪費刑事資原 08/04 15:38 噓 gses86405:Z 08/04 15:38 推 xlaws:是不是可以光明正大罵止兀了 08/04 15:38 推 djyunjie:太神拉 08/04 15:38 → VVizZ:千萬不要隨便嘗試 某律師不會幫你賠錢 08/04 15:39 → bye5566:別說啦 我要把那些訴棍告到歪頭 08/04 15:40 噓 dkjolihi:可以學國外告一次 要繳錢啊 哪怕500或1000 訟棍就是亂槍 08/04 15:42 推 qaz963747:是不是可以正大光明罵祭止兀了 ? 08/04 15:42 → dkjolihi:打鳥 他告10人 就繳一萬啊 08/04 15:42 推 langeo:太神啦 08/04 15:43 噓 jk820824:垃圾桶 08/04 15:43 噓 acelf:蘇氏學習新天賦:引誘恐嚇 08/04 15:43 推 notgoodcow:太神啦 08/04 15:44 噓 LUB5566:大嘴砲時代來臨,到時候我一定天天去問候其他人全家 08/04 15:46 推 LuckJohn: 除刑責 但也要罰錢 08/04 15:47 推 erectus:游泳池會不會經營不善 08/04 15:47 → korsg:溫永表示: 08/04 15:48 推 archon:玩AD先贏 50%!!! 08/04 15:52 推 LeeGarDer:太神啦 08/04 15:57 推 kil1ua:散播謠言的刑責要是超過三年 還是抓得到啊 08/04 15:58 → kil1ua:公然侮辱太概就是沒了 妨礙名譽也是 08/04 15:59 推 aa58231:75.5趴 08/04 16:06 → season002:地方的訟棍表示我難過,下一站:乞丐 08/04 16:09 推 ray10133:以後爸媽玩遊戲被小孩嗆到殺小孩應該會是常態 08/04 16:10 推 johnny83225:開台嘍 08/04 16:13 噓 KkKk126:Sorry~刑法罪刑法定原則,禁止溯及既往,統神GG 08/04 16:25 推 longmok2500:太神啦 08/04 16:37 推 az2863:要匿名啊,统神開台也不適用rrrrr 08/04 16:41 推 jjjjj72300:為了統神修法,太神啦! 08/04 16:47 推 s996606733:別說拉 嗨抓出庭都不敢 LOL板也不敢去了 08/04 16:49 → BEDA:假如帳號被盜是否電信警察也無權清查道具流向? 08/04 16:59 推 higameboy:在實況罵人 結果是遊戲被封鎖 太神啦 08/04 17:00 --統神別怕!網路大解禁時代來了? | 即時新聞 | 20140804 | 蘋果日報
網路時代來臨,有立委憂心「訟棍」埋伏其中,因此建議修法盼能為網路誹謗進行「除罪化」,但有律師憂心,這樣的法條一旦通過,未來要是有人惡意在網路上散播謠言、誹謗他人,恐怕也無法可管!律師呂秋遠於今日下午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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